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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学子创业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鲁东大学学子创业者协会是在计算机学院团委指导下,面向全校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丰富校园文化为己任,宣传计算机,网络知识,推广计算机的应用和普及,激发同学对电脑和网络的兴趣,加强同学对电脑网络的运用能力,同时通过《中国学子网》实践和交流,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的校级社团。
第二条:学子创业者协会的宗旨:“互相交流,互相学习,提高自己,服务大家。”
第三条:学子创业者协会本着协会的宗旨,充分发挥高校知识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让学子创业者协会成为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学生社团并努力完成以下任务:
1、为会员、师生提供网络,网站,电脑技术及信息服务。
2、在校内推广、普及网络电脑技术知识、承接局域网组建,网站建设及电脑维修技术服务。
3、充分发挥会员的潜力,使其在社团中得到不可多得的锻炼机会。
第二章 会员入会和退会
第一条:新会员入会
逢新学年开始,学子创业者协会面向新生展开宣传活动,在此之后,新会员入会工作正式展开:
● 申请人须填写纳新报名表,填写本人简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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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拥护学子创业者协会章程,对学子创业者协会有热情,积极,最好有一定的技术和特长;
● 申请人需经学子创业者协会组织层讨论,经同意方可入会或进入相应的骨干组别;
第二条:旧会员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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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在会内注册时间为1年,期满后须重新登记旧会员名单,否则当自动退会处理;
● 注册会员可随时提出退会要求,任何人无权干预;
● 注册会员因违反规定,须经会长、秘书长及所在部部长讨论,同意后方可开除其会籍,任何个人无权取消注册会员在会内的权利。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长一人,部长数名。下设秘书处、编辑部、外联部等机构。除会长外,部长半年换届。部长的选评为民主选评。凡入会成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会员有监督协会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与义务。
3、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刻苦学习,努力工作。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荣誉,
4、积极参加协会的各种活动及活动的组织工作。
5、
会员每周需向协会提交对自己感兴趣的稿件1篇,学期末将根据协会资金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6、每位有网页制作基础的会员都有权利担任学子网站的建设工作及协会所承接的各项工作及报酬,但前提是必须切实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7、对选举出的优秀会员,骨干,协会每学期均有各项奖励,荣誉。
8、协会会员享受协会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网站,网页制作,网络,电脑基本维护等方向)及兼职和家教等工作。
9、对毕业的会员,协会均为其免费推荐企业实习和就业,并颁发协会设立的“学子网站工作履历证明” 10.协会骨干,部长享受协会的特殊津贴,按月发放。
11、
会员有自动退出协会的权利,凡一月内不参加协会举行的任何活动未通知者,即视为自动退会。
12、协会内部实行量化考核制,每学期对量化成绩不合格的会员,予以警告,劝其退会处理。
第四章
组织结构
第一条:学子创业者协会各部的职能
秘书处:负责协调各部的组织管理工作,起草协会策划及会议记录。每月定期公布协会的开支结算。
网络中心:负责承接各地公司建站业务和学子网站维护工作
社工部:负责承接学子网站广告业务和兼职家教的管理工作
编辑部:负责筛选协会的稿件,进行日常的编辑和更新工作。每周和美工部,技术部定期开展关于网站,网络及电脑基本知识的培训
技术部:负责学校和社会的电脑维修,技术咨询等
美工部:负责网站美工和flash动画 广告的制作。
记者部:负责搜集,整理新闻素材,编写网络文学作品
学习部:负责组织协会的各项学术交流报告活动,
外联部:负责联系公司对社团活动的赞助及其他协会的联系工作
宣传部:负责向学校和社会宣传相关协会文件
第二条:学子创业者协会干部的产生
会长在换届会员大会上通过推荐选举并由上届理事会决定产生;各部负责人由本届会长及上届理事会提名任职。
第三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秘书两名;各部设部长一名,会员4名(从学员中选拔而出),学员若干名。
第四条:学子创业者协会干部的试用期为一个月,会长对其无异意方可正式任用。否则会长有权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另选他人。
第五条:每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主持,正副会长、秘书处及部长参加,不能出席的要事先向秘书处请假,5次以上无故缺席者作退出学子创业者协会核心处理,并免去其职务。每次会议后由秘书处作总结及会议记录,归入学子创业者协会档案。
第五章
纪律制度和奖惩
第一条:会员及学员要积极参加学子创业者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会员及学员不得迟到和无故缺席,否则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开除会籍的处罚。
第三条:会员及学员不得私自盗用学子创业者协会名义营私,一经查获,作开除会籍处理,因营私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该会员负责
第四条:学子创业者协会将视会员及学员的成绩和对学子创业者协会的贡献,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第六章
财政开支制度:
第一条:学子创业者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
(1)通过协会的工作获取的资金;
(2)向学院团委、校团委申请;
(3)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赞助。
第二条:经费支出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宣传费用;
(2)协会器材、书籍等的购买;
(3)活动开展的其他经费的支出;
(4)表彰会员所有奖品的购买或奖金;
第三条:学子创业者协会的经费由秘书处管理,受全体会员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学子创业者协会。
第二条:任何学子创业者协会会员及集体不得以学子创业者协会名义进行危害计算机安全的活动,一经核实取消其会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学子创业者协会内部的经费的管理只对协会会员公开,学子创业者协会有保留此机密的权利。
第三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鲁东大学学子创业者协会
20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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